

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我县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缴费档次
100元—3000元13个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三、政府补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多缴多得和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1、100元—400元缴费档次,政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政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2、缴费超过15年且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每多缴1年,其月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
3、政府为参保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代缴100元。
四、养老金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1、基础养老金
自2017年1月1日起,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90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饶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0318—7237051